上海谊众:股东李峰等三人拟合计减持不超过总股本3%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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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8日,上海谊众(688091.SH)发布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峰持有公司4,8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李循持有公司4,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许越香持有公司1,181,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李峰、李循、许越香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端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9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李峰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567,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9%;李循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567,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9%;许越香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81,17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2%。上述三人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316,17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窗口期等不得减持期间不减持)。
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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