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财报】年初以来99单IPO项目终止:海通证券数量居首 焦点热议


【资料图】

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以来,IPO市场监管趋严,监管部门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也不断不断加强。

以A股口径统计,2023年以来至5月末,变更IPO审核状态为“终止”的共有99家(不包括辅导备案终止,下同),其中,超八成项目为终止(撤回),审核不通过比例仅约8.08%。从终止项目数量来看,近两个月撤否数量明显下降。

保荐机构中,海通证券、招商证券、民生证券和国泰君安的撤否家数居前。撤否率方面,华金证券、东莞证券、东北证券和长城证券撤否率较高。相关公告显示,发行人的成长性、创新性及持续盈利等问题,是发行人审核未能通过的主要原因。

年初以来99单IPO项目终止

IPO终止项目指变更IPO审核状态为终止(撤回)、终止(审核不通过)、终止审查、终止注册的A股拟上市企业。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截至5月3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共99家。

从数量来看,2023年一季度IPO终止的项目较多,总计达82件,其中3月份为37件,1月和2月IPO终止项目均超20件。但4月和5月下降明显。

图1:2023年以来至5月末IPO终止项目

在合计99起IPO终止项目中,因终止(撤回)而终止的项目达81起,占比超8成,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为8起,占比约8.08%。

创业板是项目终止“重灾区”,数量为50起,其中终止(撤回)项目44起。其次为科创板和北交所,IPO终止项目分别为25起和14起。

海通证券撤否家数居首,华金、东莞、东北、长城证券撤否率居前

数据显示,99起IPO终止项目共涉及32家保荐机构。其中,保荐项目终止数量5起(含)以上的共有9家机构,合计终止项目63起。

具体来看,海通证券以10起位居第一;招商证券、民生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并列第二位,均为8起;中信证券7起,位居第三位。国金证券和中金公司均为6起,中信建投和华泰联合均为5起。

图2:2023年以来至5月末IPO终止项目及撤否率排名

具体来看,海通证券的IPO终止项目中,终止(撤回)项目共有9起、终止审查项目为1起。招商证券的8起IPO终止项目均为终止(撤回)。民生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的IPO终止项目中均涉及1起审核不通过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排在第十位的光大证券,其IPO终止项目为3起,但其中2起涉及审核不通过,被否次数相对较高。

从撤否率来看,2023年以来至5月末,撤否率最高的是华金证券,撤否率为100%。该公司仅一起保荐项目,但2月底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其次是东莞证券、东北证券和长城证券,以上3家券商的总保荐家数均为5家,且撤否率均为40%,其中东莞证券保荐的广东百味佳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了上市申请,雨中情防水科技集团则未通过审核。

从行业来看,以证监会行业统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IPO终止项目最多,为22起;其次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10起;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并列第三均为9起。

图3:2023年以来各行业IPO项目终止数量

成长性、创新能力、持续经营成为被否主要原因

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8家审核未通过的公司中,有5家来自创业板,2家为科创板,1家为深圳主板。其审核不通过的主要原因涉及缺乏成长性、客户重大依赖以及缺乏持续盈利能力等。

公告显示,国金证券保荐的两家公司裕鸢航空和汇富纳米冲刺创业板均失败。根据上市委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两家公司都涉及重大依赖问题。其中,由于裕鸢航空过于依赖大客户,监管对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提出问询。

光大证券保荐的两家公司文依电气和卓海科技,则主要因为成长性及创新性等问题,不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未通过审核。

民生证券所保荐的特创电子,则因为实控人、研发费用以及代理销售问题,未能通过审核。

中信证券保荐的思必驰科技,因核心技术的科技创新,以及发行人经营能力的可持续性问题,被终止审核。华泰联合保荐的太美医疗,则因发行人未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等问题,被终止审核。

监管力度持续加强

早在去年12月,中证协就发布了《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其中多个扣分事项均涉及撤否情形。

注册制细则出台后,深交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督促会员提升保荐业务执业质量的通知》,对注册制下IPO保荐业务执业质量较低、内控风险较大的保荐人,实施现场督导、专项自查的差异化监管安排。上交所也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现场督导》,对于“一督就撤”的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等主体,后续将视情况实施现场督导。

最新审核动态显示,2023年1至4月,上交所对2家项目的保荐业务启动问题导向现场督导;对3家保荐人开展执业质量现场督导。

5月19日,深交所发布了2023年第4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3 年 4 月,深交所针对 2 家 IPO 项目、2 家再融资项目的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出具 8 份《监管工作函》。同时,通报了2起涉及收入真实性存疑、内控存在缺陷的创业板现场督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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