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新航危机未解,所涉专利侵权案再起硝烟


(资料图片)

宁德时代(300750.SZ)与中创新航(03931.HK)长达近两年的专利纠纷又有重大进展。据“澎湃新闻”消息,8月5日,宁德时代向“澎湃新闻”记者证实,已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专利的无效决定通知,计划在法定时间内就这两项专利无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宁德时代同时表示,针对中创新航的其他专利侵权案件,目前进展正常。

据悉,此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布无效的“锂离子电池发明专利” 、“正极极片及电池”专利,由宁德时代于2021年8月及 2021年10月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起诉中创新航及福州仓山埃安汽车销售公司侵权。两起案件今年2月由福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创新航被判侵权。在今年8月3日,中创新航发布公告称,宁德时代以“锂离子电池发明专利” (专利号ZL201910295365.4)、 “正极极片及电池专利”( ZL201810696957.2)针对中创新航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上述两件涉诉专利都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

不过,专利侵权的被告方如果申请专利无效成功并不代表打赢了官司,因为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的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一审结果后,若双方仍然不服,可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二审诉讼。

截至目前,根据公开消息显示,在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的总共六项诉讼中,已经有四项专利侵权案一审宣判。而此前由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两项专利侵权案件所作出的一审判决,经中创新航向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提出上诉后,正在由最高院审理中,当下尚无生效判决。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