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众银行连收三张罚单 最高处罚达120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羊城晚报”8月7日报道,8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连续开出13张罚单(深金罚决字〔2023〕1-13号),分别指向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华商银行、东莞银行深圳分行等六家机构。其中,第1号、第2号、第11号共三张罚单,均与微众银行有关。由于“汽车贷款首付资金及附加消费贷款用途审核不到位,商用车贷款金额审核不严”,微众银行被罚款120万元,罚金也是本轮处罚中最高的一笔。

除公司层面被处罚外,还有两名相关负责人被处以警告和罚款。其中,张璐对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商用车贷款金额审核不严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杨培宇对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汽车贷款首付资金及附加消费贷款用途审核不到位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事实上,这并非微众银行首次吃“高价罚单”。按照原深圳银保监局在2019年8月公布的处罚信息,微众银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组织员工经商办企业;员工使用本行贷款购买股票及期货;财务部门负责人未经核准履职长期未整改”,最终没收违法所得29.1万元,罚款2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本轮处罚,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自7月份挂牌后公布的首批罚单。

关键词: